关于开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涉外办学研究委员会2023年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国际交流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9-25浏览次数:13

各单位:

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涉外办学研究委员会《关于开展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涉外办学研究委员会2023年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开展2023年研究课题申报工作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领域

紧紧围绕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和涉外办学工作重点,立足于工作实际,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、新方法,撰写《科研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1),选题指南如下:

1.涉外办学国别研究(英国、美国、法国、俄罗斯等);

2.中外合作办学成本及效益评估;

3.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研究;

4.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思政工作实践研究;

5.孔子学院(课堂)发展战略及工作实践研究;

6.境外办学发展研究;

7.其他涉外办学领域相关课题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备5年以上涉外办学管理经验。

2.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及以上项目的申请。

3.目前已承担研究会课题且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。

4.鼓励跨学科、跨单位共同申报课题。提倡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合作共赢、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。

三、课题类别与经费

1.重点课题:研究会资助人民币1万元/项。

2.一般课题:研究会资助人民币0.5万元/项。

3.其他课题: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。

四、课题进度要求

1.202310月组织专家评审、公示评审结果、发放立项通知书并按规定拨付资助经费。

2.课题研究周期自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。

3.课题研究应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,如学术论文、调研报告等。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、出版或使用时,应注明“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涉外办学研究委员会课题资助”字样(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)。

4.重点课题申请结题应提交1篇学术论文(不少于5000字)或1篇决策咨询报告(不少于4000字);一般课题申请结题应提交1篇学术论文(不少于4000字)或1篇决策咨询报告(不少于3000字)。

5.课题结束前一个月内,课题负责人向秘书处提交《课题结题申请书》(附件3)和相关证明材料。研究会统一组织专家对当年结项课题进行综合验收。经审核确认合格者,发放结题证书。

6.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,可申请延期至多1年;超期未完成课题,研究会将收回课题经费或取消立项资格。

五、申报方式

申报人须按要求填写《科研课题申报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书》,见附件1)和《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,见附件2)。

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(A4纸双面打印)连同《课题申报汇总表》,于2023107日前报送行政管理中心423室,并将《申报书》Word版以及《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金中坤

电话:0519-88510192 (内线:6192)

邮箱: fao@oa.czu.cn

国际交流合作处

2023年9月25日

附件1:科研课题申报书.docx

附件2:课题申报汇总表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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