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工会发布时间:2023-05-08浏览次数:815

各二级学院、体育部,各部门:

根据常州市教育局、常州市总工会《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》(常教工〔20234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推荐范围

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教龄满5年的在职教师,学校领导(包括副职)及非校事业单位人员不作为推选对象。已获得全国、省、市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相关师德方面荣誉称号者,本次不再推选。

二、推荐人数

各二级单位可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。

三、推荐条件

1、思想政治素质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,能够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成长。

2、职业道德水平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以身作则,言传身教,为人师表,能够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。

3、教育教学质量。自觉遵循教育规律,积极推进教育创新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。关爱学生身心健康、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,落实“双减”政策、开展课后服务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可优先推荐。

4、团队协作精神。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、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,教育教学中能够体现团结合作、协力攻关、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,青年教师培养上传帮带作用明显。

四、推荐程序

1、个人申报、二级单位推荐

申报人员对照条件,填写《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佐证材料,报送到所在二级单位;二级单位严格对照条件,遴选教学成绩突出人员,于518日前将推荐表(一式三份)、2000字事迹材料、《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纸质材料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(辽河路文化艺术中心B301),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ygh@oa.czu.cn

联系人:周星, 联系电话:885102636263)。

2、学校评选、推荐

学校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,并严格对照条件,择优推荐。


附件1 常州市教育局 、常州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.pdf

附件2 常州市第十届“师德标兵”候选人推荐表.docx

附件3 常州市第十届“师德标兵”候选人情况汇总表.docx


galaxy银河官网工会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58




关闭
XML 地图